沈帥青:獨大局面不改 無綫怎會「放人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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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6/02/02 0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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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綫電視限制部分合約藝人亮相其他電視台的禁令,一度遭通訊事務管理局阻止,惟日前又被法院推翻,不少人或失望。類似做法在外地確少見,但電視市場要發展,要改變的豈止禁令問題?

本港兩間免費電視台,近來一個有壞消息、一個有好消息,亞視陷入困境,免費電視牌照進入倒數階段,但另一邊的無綫則有打贏官司的好消息,不過,這一「好消息」未必就令大眾開心。

事緣無綫過去與歌手、藝人等簽訂非全職的部頭或演出合約時,不少會加入「獨家條款」,限制藝人同時期亮相其他電視台等,2013年通訊局曾裁定是反競爭行為,罰款90萬元,當時不少市民拍掌。但到了上周五,高等法院宣布無綫司法覆核成功,認為通訊局同時擔任調查人員、檢控者等角色,未能給予無綫公正審訊,決定推翻通訊局的判罰。

法院的裁決,對無綫來說可謂「喜訊」,但不少香港觀眾則見失望,因為獨家條款曾遭疚病是霸道、阻礙藝人發展等,令無綫可囤積大量歌手藝人,卻不見得會提供可觀的工作機會,影響人才流動。

誠然,縱觀亞洲各地的電視市場,如台灣、南韓等,確實較少有電視台捆綁藝人的做法。

此因當地的藝人,通常不是與電視台簽約,而是與經理人公司簽約,然後經理人公司再根據每個節目,與不同電視台或節目製作公司合作。這對於電視台來說,能夠減低「養」藝人的成本;至於藝人,則不會受限於某一電視台亮相,令一位藝人同時在各電視台皆有節目演出的情況,甚為普遍。

例如南韓的一綫主持人劉在錫,在4間電視台都有綜藝節目;而當地一些近年急速冒起的新電視台如tvN,也受惠於此,即使規模細小得多,但一樣能夠找到當紅演員如任時完、宋智孝等拍劇。

相比之下,本港電視業的模式不同,無綫又與歌手、藝人簽訂獨家條款的合約,無疑令觀眾失望,獨家條款限制了藝人發展,莫說與其他電視台拍劇,連接受訪問都難,不是更影響觀眾眼福?

但是,獨家條款即使消失,能否改變局面,其實一樣成疑,因為條款能發揮效果的原因,關鍵還在於市場是否具有競爭。無綫是獨大的一哥,即使沒有合約的束縛,但只怕亦可能有「無形之手」,令藝人不敢得罪大台,從而處處有禁忌,一樣不願到其他電視台亮相。

事實上,電視市場的局面要改,獨家條款還只是其中一個問題,更並非最核心的問題,始終最重要的改變,還在於市場格局,能否有具競爭力的對手,挑戰無綫的地位?這既要加大本港電視市場的競爭,以助推動節目質素,另一方面,若有了更多強力競爭者的加入,出價爭奪藝人,打破強弱懸殊的形勢,只怕無綫亦不得不「放人」。

過往曾有電視台用合約綁住藝人做法的台灣,後來鬆綁,據當地學者所指,其中主因之一,就在於當地愈來愈多電視台加入市場,促使電視台改變做法。

對於本港來說,是否可看見希望?近年既有外地電視台加入,如是有開拍劇集的樂視,日後又將有兩家新的免費電視台,包括今年4月即將開台的ViuTV等,就看能否帶來改變,製造更開放的競爭環境,令觀眾或藝人都有更多選擇。

其實,無綫近年亦一再響起警號,當紅藝人紛紛出走,其中不少轉到內地拍劇,此舉無疑正在削弱無綫的叫價力。壟斷藝人的招數,雖有助無綫保持優勢,但只要藝人有得揀,也可因合約困身、太苛刻而走,獨家條款又是否能持久?

撰文 : 沈帥青